赴台陆客10月起须强制纳保 最低保额50万元
2015-07-24 16:49:10 来源:
台湾《工商时报》 点击: 【字体:大 中 小】
台“交通部”观光局23日宣布,自今年10月起,赴台陆客须强制纳保,医疗险最低保额50万元(新台币,下同)、意外险最低保额200万元。
此外,也增订有关观光团随团人数之限制,避免操作“个人旅游团客化”。
台“观光局”指出,新增订观光团随团人数的限制,陆客团人数不得超过40人,随团自由行人数不得超过团员人数三分之一。观光局指出,此举为避免旅行业配合大陆组团社,大量将个人自由行陆客并入观光团,致个人旅游随团旅客人数大于团体旅客,或比例上极为悬殊。
在陆客强制纳保方面,这次新增订旅行业在办理接待陆客团业务时,应确保所接待之大陆旅客已投保包含旅游伤害、突发疾病医疗及善后处理费用之保险,以强化大陆观光团客保险机制,减少医疗纠纷问题。
投保保额为每人因意外事故死亡的最低保险金额,须为200万元;因意外事故所致体伤及突发疾病所致之医疗费用最低保险金额,须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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