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一例一休 台“劳动部”提6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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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一例一休 台“劳动部”提6方向
2017-09-27 21:33:10   来源: 华夏经纬网      点击:     【字体:

    台“行政院长”赖清德上任后,一例一休修“法”蠢蠢欲动,台“劳动部”今(27)日将召开“劳基法座谈会”,列出6项讨论方向,包括休息日出勤工资、加班补休、弹性工时等,替修法工作铺路。劳团则发起“还我7天假”连署,要求新“阁揆”大破大立,还给劳工应有的权益。

 

    强调讨论 绝非修“法”方向

 

    “劳动部”今日邀请劳、资、学三方举行进行会议,并首度提出6大方向,包含休息日出勤工资规定与加班补休标准、特休假由劳工排定与递延请休、轮班间隔11小时、7休1函释、每月加班时数上限与总量管制、弹性工时实施区间与4周弹性工时行业等。

 

    其中,休息日出勤工资加倍发给“做1给4”,还计入每月加班工时上限46小时内,是业者觉得最不合理的规定,此次可望透过修法处理;另外,不得连续上班7天的7休1函释也有机会获得松绑。

 

    “这6点绝对不是修法方向!”“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谢倩蒨表示,“劳动部”只是针对先前资方或媒体提出的讯息整理出来,提出6点方向,邀请各界共同讨论,“劳动基准法座谈会”今天是第一场,未来还会陆续举办,不会立刻有结论,一定会让各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工会要求 条件不能恶化

 

    今日将出席会议的全台产业总工会秘书长戴国荣指出,6大方向中,仅加班时数上限这部分可以讨论,但前提是雇主有合法给付加班费的状况下,才能同意放宽,其余5点皆不可能同意修法,否则台当局就是在走回头路,违背当初修法目的。

 

    “不管怎么改,绝对不可以恶化劳动条件”,同样要参与座谈会的学者、文化大学法律系教授邱骏彦指出,每月加班时数总量管制是可行的,弹性工时内容修正也可以讨论,但7休1函释是“万万不可”,一旦放宽所有劳工连续上班12天,一例一休修法意义何在?至于特休假维持现状不递延,也可达到雇主让劳工休假,以降低工时的“立法”目的。

 

    劳团连署 争“还我7天假”

 

    此外,一例一休去年底实施,当时配套措施就是删除劳工7天法定假,而今官方酝酿重启修法,劳团也不断呼吁要将7天假“还回来”,近日“工斗”在台“国发会”架设的“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发起连署要求把7天假“还回来”,目前已有4000人响应,若50天内连署达5000人,“劳动部”就必须正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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