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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动部":8月起 劳工最多只能连上6天班
2016-06-30 19:12:27   来源: 华夏经纬网     点击:     【字体:

       台“劳动部”官员1个月前曾在媒体上表示,只要在“劳资合意”的情况下,雇主让劳工连上12天班也不违法,但此说法引起各方抨击,“部长”郭芳煜日前也坦承有检讨空间。不过“劳动部”在29日已签核废止该函释、并在1个月后生效,也就是说,在8月1日起,最多只能连上6天班。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副司长黄维琛上个月受访时,引用“内政部”在1986年的“台内劳字第398001号函释”指出,劳工安排例假日应以每7天为1周期,每1周期内应该有1天是例假,但若雇主征得劳工同意后,可以在周期内更动。因此只要劳资合意,雇主就能要求劳工连上12天班,且不违法。

 

    “劳动部长”郭芳煜昨签核,将自8月1日起废止该函释。对此,“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谢倩蒨受访时指出,“劳动部”是依先前“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所做“要求‘劳动部’检讨1986年函释”之决议,来废止这个函释,以避免再有劳工被逼迫连上12日班的情形。

 

    不过谢倩蒨强调,在委员会做成决议前,“劳动部”就已针对此事做讨论,当时函释是为让劳工上班日有较弹性的空间所做,但考虑到该函释发布至今已有30年,在时空背景迥然不同的情况下,有些雇主会有滥用的情形,进而使劳工连上十数日班,所以“劳动部”也特别做检讨。

 

    谢倩蒨还说,未来除了会透过加强劳动检查方式,来防范雇主不顾劳工权益,任意安排上班日的作为以外,也会扩大申诉专线1955的服务对象,目前该专线服务对象为外籍劳工,或是提供职业训练就业服务咨询,在扩大服务对象后,劳工朋友若发现雇主有任何违反“劳动基准法”的情事时,都可以透过此专线申诉,“劳动部”将会立即做相关劳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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