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大斗法:劳工加薪免谈 年终奖金缩水
首页 > 时政 > 台湾 > 正文

一例一休大斗法:劳工加薪免谈 年终奖金缩水
2017-01-13 13:01:18   来源: 华夏经纬网     点击:     【字体:

 

蔡英文要百姓“自自冉冉迎新春”,不过因一例一休实施,带动物价上涨,有网友自嘲,劳工只能“战战兢兢过日子”。短期间内,多数劳工面临“加薪免谈,年终奖金缩水”的窘境。

一例一休增加台湾劳工休假及高昂休息日加班费,势将增加企业人事成本,工总估计将增加7%13%,而中小企业可能增加近二成。因此,雇主将尽可能避免加班,若要加班,也会想尽办法规避加班费。

业内人士表示,企业最可能因应方式是少加薪及少发年终奖金,因为现行“劳基法”并没有“年终奖金”这名词,“劳基法”仅明订“企业如果年终结算有赚钱,应该给予员工奖金或红利。”简言之,年终奖金不属法定义务。

业界更传出一种因应方式,亦将劳工未休特休假在年终时一并给付,与年终奖金(或改称年终奖励金)一并发给劳工,并条列清楚,让劳工了解领了什么项目,同时也符合劳检要求。若采此方式,对企业来说,很技巧透过年终奖金来调节人事成本,减少给劳工分红,无形中省下一笔支出。对劳工来说,等于也是牺牲特休假,以上班换成工资,才能领到数额较好看的年终奖金。

事实上,岛内多数中小企业都未与劳工约定年终奖金如何发放,仅口头说公司若有赚钱就会分红给员工,因此雇主以年终奖金调节人事成本、因应一例一休,很难指出雇主违法;不过“劳动部”不予认同,呼吁企业若有赚钱,应与劳工分享。

“劳动部”表示,劳工工资、奖金或福利等,为劳雇双方于劳动契约中约定。企业依民俗发给劳工年终奖金,属于劳工福利,发给之条件及标准,可由劳雇双方在劳动契约中约定,或雇主于工作规则中订定。

然而,雇主因应一例一休,拟以年终奖金来调节,也不一定全然都可行,要视有无劳雇双方约定。官员举例,台塑与工会已有约定年终奖金发放方式,或者,劳资已有约定每年给予年薪14个月,其中两个月的薪资在每年1231日发放,此种情形,雇主皆不可因为一例一休,片面调整劳工年终奖金,必须照劳雇约定走;雇主若因一例一休要调整年终奖金,则须与劳工协商。

此外,若雇主径自将劳工未休特休假换成的工资,并“取代”年终奖金,则将违反“劳基法”规定。因为特休假是劳基法法定义务,与依民俗发放年终奖金概念不相同。




相关热词搜索:一休 劳工 奖金

上一篇:参选国民党主席第五人? 传詹启贤最快周六宣布
下一篇:“渔业署”要求避开日本船 渔民:看到通知心都碎了

更多>>中华纪实

当地时间2014年11月22日,一位司机和他的车在摩洛哥南部地区瓦尔扎扎特被卷入漩涡。当局表示暴雨猛烈袭...

12月2日,九寨沟县林业局勿角自然保护区办公室传出喜讯,该保护区在勿角乡境内设置的野外红外监测相机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