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推“一例一休” 高教工会:偷砍劳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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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推“一例一休” 高教工会:偷砍劳工假
2016-06-28 21:03:01   来源: 华夏经纬网     点击:     【字体:

台湾新当局“行政院发言人”童振源。

        台湾新当局“行政院”27日召开“行政立法政策协调会报”,发言人童振源会后表示,根据民调结果,“一例一休”制是目前劳资双方接受度较高的方案,将尽快完成“劳基法”修正。但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先前开记者会中痛批,民进党是谎称修“法”让劳工“享有周休二日”,实际上是偷偷“砍假”。

    童振源说,根据民调,81.1%的民众赞成推动“周休二日”的修法,;85.8%民众赞成“周休二日”为“一例一休”,而“周休二例”只获得53.0%民众支持,因此经过讨论之后,“行政院”与民进党党团达成共识,将依照此方案积极与社会各界沟通。台“劳动部”将在星期四送交“行政院会”,通过之后将送台“立法院”审议,尽快完成“劳动基准法”修正。

    然而针对“一例一休”议题,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先前招开记者会,痛批民进党当局原本在媒体高调宣称先“恢复劳工7天法定假日”,近日竟然改口为这7天假“只纪念,不放假”。高教工会号召学界人士向新当局喊话,要“民进党勿欺骗劳工”,并在新闻稿中说,在台湾劳工工时长年来已过长,任何的“砍假案”都将是伤害劳工权益。

    新闻稿指出,根据“劳基法”的规定,例假日不得工作,然而休息日则不然,因此只要雇主要求劳工加班同时提供加班费,即使是休息日劳工仍然有可能性出勤工作,这和“劳动部”所宣传的“周休二日”完全不同,但新当局却不断宣称透过此一修改,可以让全体劳工均享有周休二日。

    新闻稿中还说,“劳动部”砍假配套的修“法”,完全是图利资方,根据“劳动部”修“法”的草案,休息日工作的加班费为依照当天加班时数加发1倍工资,然而依照台湾地区现行“法规”,在每周超过正常工时(40小时)后的加班费计算,依“法”前两小时应给付1.33倍的工资,第三个小时起则应给付1.66倍工资,因此修法后,劳工在休息日出勤的加班费竟不增反降。

    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说,新当局此案不退,不将劳工19天的法定假日还给劳工,高教工会将串连学界发起大规模联署,全面谴责新当局此一伤害劳工权益,违背政治承诺,恶化劳动条件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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