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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三输局面 台当局应立即停止适用一例一休
2017-01-12 13:11:38   来源: 华夏经纬网     点击:     【字体:

    台湾“一例一休”引发的负面冲击与社会不安,远高于蔡英文当局当初预期,为避免后遗症与不利影响继续扩大,台当局应立下决断暂停实施一例一休,并尽速研拟适用不同产业的“劳工法令”,否则最后不只沦入工商团体所说的:资方、劳工、消费者“三输”局面,更严重的是,对景气的复苏及长期经济成长都会造成不利影响。

    世界各国各地几乎早已全面实施周休二日,台湾地区迟至现在才修改“劳基法”,让周休二日上路,政策原本无误,亦有助提升劳工权益,让劳工在工作、家庭与个人生活上能更平衡,但错在台当局的心态,视企业如盗贼,担心企业以取巧、甚至非法手段强迫劳工加班,因此大幅缩减应有的弹性,同时大幅提高加班费计算方式。

    修“法”过程中学界与业界早已多次呼吁,台当局应给予企业更大的弹性,也警告失去弹性后可能出现的后遗症,但台当局与“立委们”仍在高举劳工权益大旗下强行通过。实施后果然各行业大乱,不仅成本增加,连排班都出现困难,医院门诊被迫缩减、病人挤爆候诊室;劳工大叹收入减少,消费者抱怨物价上涨,资方更为成本上扬、营运困难跳脚。工商团体痛陈政策造成“三输”,岛内著名流通业教父、全联福利中心总裁徐重仁为此痛批台当局荒谬,媒体报导便利商店可能放弃24小时营业制度,并非无的放矢。

    深究起来,一例一休的荒谬及后遗症,在于台当局拿一个30多年前,针对工厂生产线订定的“劳工法令”,硬要套入知识经济时代。台湾服务业产值与就业人口早已远超过制造业;就制造业本身而言,知识密集科技产业也已过半,责任制成为工厂管理主流。台当局却要求所有企业,不分产业、工作型态,都要穿上30年前做出的小鞋,而且不给予任何弹性,痛苦与适应困难可想而知,称之荒谬“立法”并不为过。

    修“法”已错,执法更错上加错,负面效应当然失控。劳检单位在一例一休上路后加强检查,号称“保障劳工权益”。劳检第一件事就要求出示劳工出勤、签到纪录;但许多企业早已取消“签到、签退”这种20世纪管理规范,这种执法是逼企业“伪造文书”。“劳基法”早已不适用21世纪,官员们只要看看周遭家人、朋友,甚至自己的工作型态,应该就会发现,很少人还从事可切割清楚、朝九晚五的工厂式固定工作,倒是异地工作或无固定场所、无固定时间的工作日增,“劳基法”的不合时宜尽在其中。

    面对一例一休上路后的混乱及可能的后遗症,台当局必须面对;处理之道不是把这双过时的小鞋修修补补,而是彻底废除,改为针对不同的工作型态订出适合的“劳工法令”。不要以“劳基法”一个“法令”强迫三百六十行适用。

    全球“劳工法令”的趋势其实是不断调整演变;早期缺乏“法令”规范,劳工权益不彰,因此订定各项保护“法令”以保障其权益。但在保障“劳工法令”日趋完善之后,却逐渐发现劳动市场僵化的后遗症,造成企业难以运作、甚至因而减少雇用劳工,及各种变形雇用制度,甚至防害企业创新与经济成长,最后劳工反而受害。近10多年来,先进国家或地区“劳工法令”是朝向松绑、弹性化发展。德国早在10多年前就透过修改劳工就业保障法,放宽雇佣规定以提升劳动市场弹性,让经济与劳动市场恢复活力;法国去年也启动劳工改革方案,也改采弹性化雇佣政策。

    一例一休伤害已形成,已不是“调整期”过了就可以愈合的。短期而言,我们建议台当局立即停止一例一休的实施,同时尽快修“法”;中长期而言,则该订定适合不同产业与工作型态的“劳工法令”,别再妄想一个“法令”适用全部产业,“劳动法令”的核心原则就是“弹性”。

    公司旺多赚钱员工才会旺,公司旺多缴税台当局才会旺。一例一休应让台当局反省,修“法”与政策不能空有高尚理想而不了解、甚至不顾现实;至于那个连“一例一休”都不接受,坚持要“两例假日”的时代力量,看到一例一休造成的惨烈后果,更该反躬自省,是真为劳工权益打拼还是在为自已筹政治资本,少作误民之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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