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750万美元 刘泰英判贪污罪3年定谳
首页 > 时政 > 台湾 > 正文

挪用公款750万美元 刘泰英判贪污罪3年定谳
2015-11-05 23:16:40   来源: 联合报     点击:     【字体:

刘泰英欠税,名下股票昨遭拍卖,他现身拍卖现场。

    国民党前投管会主委刘泰英挪用“国安密帐”公款750万美元,存入海外人头帐户后换成旅行支票,再找人兑换台币,捐给他创办的台湾综合研究院。岛内“最高法院”认定他与已故的前“国安局长”殷宗文合谋侵占这笔钱,依贪污罪判刑三年定谳。

     台北地检署表示,刘泰英是确保执行的对象,检方已展开监控;检方收到判决书三周内会发监。

     特侦组起诉指控,李登辉指示动支“国安局”奉天专案1050万美元秘密援助南非,取名“巩案”。刘泰英、李登辉和殷宗文谋议,将巩案归垫的剩余公款挪给刘创办的台综院使用。

     特侦组依贪污罪嫌起诉刘泰英和李登辉,已死亡的殷宗文处分不起诉。李登辉部分判决无罪确定。




相关热词搜索:贪污罪 公款 刘泰英

上一篇:朱立伦:劳工2016年起周休二日是我的主张
下一篇:朱立伦到台南 党代表:王金平凭何要不分区

更多>>中华纪实

当地时间2014年11月22日,一位司机和他的车在摩洛哥南部地区瓦尔扎扎特被卷入漩涡。当局表示暴雨猛烈袭...

12月2日,九寨沟县林业局勿角自然保护区办公室传出喜讯,该保护区在勿角乡境内设置的野外红外监测相机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