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贪污罪起诉 前"中研院长"翁启惠愤慨发声明澄清
2017-01-10 13:32:42 来源:
华夏经纬网 点击: 【字体:大 中 小】
前“中研院长”翁启惠。
前“中研院长”翁启惠9日遭士林地检署以贪污罪起诉,翁启惠9日晚间发声明澄清,对地检署穿凿附会、滥行起诉,深感震惊与愤慨,将在司法程序,全力捍卫清白。
士林地检署侦办浩鼎案9日侦结,检方查出,前“中央研究院长”翁启惠涉嫌收受浩鼎董事长张念慈给的浩鼎300万股股票,认定翁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3款的期约、收受贿赂罪,以贪污罪起诉。
翁启惠9日晚间发布亲笔签名声明稿指出,对士林地检署穿凿附会,滥行起诉,深感震惊与愤慨,因此发声明澄清。
声明稿中指出,士林地检署新闻稿指称翁启惠同意张念慈以浩鼎公司1500张技术股为对价,作为取得“中研院”关于醣分子研发成果的交换条件,但他从未与张念慈讨论所谓1500张技术股问题,更从未同意收受浩鼎公司1500张技术股,士林地检署新闻稿所指摘的内容,纯属虚妄。
声明稿也指出,士林地检署新闻稿指称翁启惠收受张念慈行贿3000张浩鼎公司股票,并利用“中研院院长”身份协助浩鼎公司生产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专属授权云云,更属无稽。
翁启惠在声明稿中表示,他基于浩鼎公司的母公司创办人身分,本就有认购浩鼎公司发行股票的资格,他所取得的3000张浩鼎公司股票,是他用自有资金全额给付取得,与他担任“中研院院长”职务无关,士林地检署竟完全忽视他针对取得3000张浩鼎公司股票的原因及就资金来源所提出的详细证据及说明,草率提起公诉。
翁启惠最后也强调,绝对没有败坏官箴或损及民众对公务员职务公正性之信赖,对地检署疏于查证,滥行起诉,他深感悲哀,回台一心贡献家乡,不料受此屈辱,严重斲伤他的学术声誉,他不会辜负台湾民众期待,将在司法程序,全力捍卫自己的清白。
当地时间2014年11月22日,一位司机和他的车在摩洛哥南部地区瓦尔扎扎特被卷入漩涡。当局表示暴雨猛烈袭...
12月2日,九寨沟县林业局勿角自然保护区办公室传出喜讯,该保护区在勿角乡境内设置的野外红外监测相机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