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务部长”无权“圈选” 检察官提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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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部长”无权“圈选” 检察官提假处分
2015-07-15 09:34:09   来源: 联合报     点击:     【字体:

              

台“法务部长”罗莹雪。

    台“法务部”将在7、8月处理2015年检察官人事调整案,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委员、士林地检署检察官蔡启文认为审议规则规定“应由检审会提出拟派职缺1.5倍之人选,由‘部长’圈选之”逾越“法官法”授权范围,下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定暂时状态假处分声请,主张法院行政诉讼程序终结前,应立即停止审议。

    台湾“法官法”第90条明定“‘法务部’设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审议‘高等法院’以下各级法院及其分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检察官之任免,转任、停止职务、解职、陞迁、考核及奖惩事项。前项审议之决议,应报请‘法务部部长’核定后公告之。”蔡启文认为条文是指“部长”核定,但审议规则第4条却规定由“部长”圈选,偷渡检察官升迁权由部长柯断,严重减损基层检察官抗拒不当干预办案的独立空间。

    检审会排定7月24日召开会议,并将于8月4日再次开会确认“部长”圈选结果,蔡认为调升案的审议程序有严重违“法”瑕疵,合法性有疑,因急迫情事迫在眉睫,因此下午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递状。蔡指出,本诉是停止“部长”圈选权,若“部长”先行“圈选”,将丧失诉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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