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路 移动互联网才能行稳致远
首页 > 互动 > 评论 > 网评 > 正文

与法同路 移动互联网才能行稳致远
2014-11-06 11:33:20   来源: 新华网     点击:     【字体:

(资料图片)

 

  把时针拨回到20年前,很少有人能想到互联网会发展到今天的地步;展望20年后,谁也不敢预言互联网会发展到什么程度。但可以确定的是,移动互联网,这个出自互联网、终将超越互联网的新生态,正在成为当今世界上发展最快、市场潜力最大、前景最诱人的业务体系。

  根据《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报告(2014)》,截至2014年1月,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8.38亿户,在移动电话用户中的渗透率达67.8%;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占总网民数的八成多,手机保持第一大上网终端地位。从移动音乐到手机游戏,从视频应用到电子图书,从手机支付到定位服务,从微信圈的火热到APP的眼花缭乱……移动互联网正逐渐渗透到人们生活、工作的各个领域,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但正如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所说,再好的汽车都要有刹车。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不是越快越好,而是要又好又快,尤其是在世界互联网发展这条“高速路”上,要实现“弯道超车”,必须配备性能良好的“刹车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语境下,“法治”之于移动互联网,起到的正是这样一种实质上保护的“刹车”作用。也即是说,在推动移动互联网健康快速发展这件事上,无论是管网的,还是办网的,还是上网的,都要与法同路、依法而行。

  对管理者而言,要适应移动互联网膨胀性、爆炸式发展的新需求,加强网络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谋取不当利益行为,全力保护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不夸张地说,现在移动互联网关系到很多人的身家性命,有些人将财产存放其中,有些人将事业倾注其上,有些人的衣食住行几乎全部依托于它;未来移动互联网甚至可能成为像水和空气一样的东西,成为人们的一种生存必需品。如果不能为其打造一个规范化、法治化的发展环境,影响的将不只是个人的生活,而是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

  对各类网站、移动客户端、应用商店而言,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当好依法办网的践行者。移动互联网既继承了移动随时随地随身的特性,又具备互联网分享、开放、互动的优势,是整合了二者优势的“升级版本”。但反过来说,移动互联网也会放大二者的弊端。比如,随身性让隐私泄露、用户信息窃取等变得简单,开放与互动某种程度上为诱骗欺诈、淫秽色情等提供了平台。特别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在对用户数量的数字崇拜下,部分运营商、服务商失掉了底线。前几天被勒令下架的“友加”软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无节操”示范。套用那句老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在管理者已经准备随时出手的情况下,各家各门户还是规规矩矩、按法律办事的好,毕竟,移动互联网良性有序发展,对大家都有益。

  网民亦不能置身事外。此群体可大致分为两拔:一是自媒体人,一是普通网民。移动互联时代,自媒体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个体的声音有了更广泛的传播渠道;但这同样是把双刃剑:社会责任感的缺失、自媒体人水平的参差不齐、自媒体联盟间的恶性竞争等问题,成为制约自媒体进一步健康发展的潜在风险。如果不能在制作与传播信息的过程中依法自律,自媒体人的空间恐怕会越做越小。而对于普通网民而言,不只要做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受益者,还要做维护者。不仅自身行为要依法而行,对充斥于移动互联网上的恶意行为、恶毒言论,也要敢于划动指尖、立刻举报,以正视听。

  有人说,移动互联网才是真正的互联网,将连接一切,颠覆所有行业。这话没错,但一定要加上这个前提条件——在法治的轨道上前行。与法同路的移动互联网,未来将颠覆所有行业,行稳致远;若与法治背道而驰,就可能颠覆自己,在时代的浪潮里翻船。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觉悟有多高,天空就有多蓝
下一篇:新华网评:为创新创造创业注入“强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