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检察机关4年纠正瑕疵案326宗 全国首创案件管理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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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检察机关4年纠正瑕疵案326宗 全国首创案件管理新机制
2014-12-17 10:57:51   来源: 南方日报      点击:     【字体:

  坐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打开省市区三级检察院联网的案件管理信息化平台,能监控全省各级检察院已受理案件的办理情况。检察机关受理的所有案件,从“进”到“出”,得到全流程监控。近4年案管系统评查案件近万件,纠正瑕疵案326宗。

  日前,笔者从广东省检察院独家获悉,该院正在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工作机制,逐步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对检察官办案实施全程监督,一朝办案,终身有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广东省检察机关着力打造的“案件管理”机制,恰恰跟上了全会精神的节拍,成为继在全国率先成立举报中心、反贪污贿赂局之后,又一个重大改革举措。

  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价广东案管是全国的“实践基地、宣传基地、培训基地”。2014年,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处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18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将在广州召开,广东经验将再次被推广。

  以案管体制改革为突破口

  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每年办理的案件超过30万件,占全国的1/10以上,“案多人少”情况非常严重。与此同时,作为毗邻港澳的经济发达地区,广东发生的案件类型多,新型案件不断涌现,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大量发生。外部压力逼迫着广东检察机关思考如何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此外,负有法律监督和反腐败职责的检察机关并不是与腐败行为绝缘的“天然的保险箱”,如何在履行职责的同时监督好自己,维护好司法公正,也是所有检察机关面临的时代课题。

  应对这两大考验,广东开始思考以案件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新机制,并利用信息化技术打造省市县三级联网统一管理的案件管理平台,将这些机制融入平台。这项改革将有助于实现上级机关和检察长对检察工作全局的领导,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强化检察机关自身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2008年底,广东检察机关决定把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作为继率先成立举报中心、反贪污贿赂局之后又一项事关全省检察工作大局的改革举措,在全省全面推广。

  改革激情之下,“广东速度”再次上演:2009年开发部署覆盖全省三级检察院的案件管理平台,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三大改革目标;2010年12月29日,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处正式揭牌;2012年底,全省22个市分院及所属基层院全部成立案件管理机构,成为全国检察系统中案件管理机构建设最快、覆盖率最高的省份之一。

  监督触角已深入每个环节

  日前,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处收到某市检察院送来的买卖合同纠纷提请抗诉案件,审核材料时发现法院二审判决书中的一审判决书文号与卷宗所附的一审判决书文书号不符,且一审判决书缺法院公章,于是要求该市检察院立即监督法院对文书进行修正。

  “流程管理是案件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管好流程才能实现程序的规范性,司法的严肃与公正就体现在细节之中。”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刘顺龙说。经过案管这道“过滤网”,有疑问、有瑕疵的案子基本都被过滤掉了,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都被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据统计,2011年以来,全省案管部门共对4652件不符合收案标准的案件,依法退回不予受理。

  目前,除绝密级案件外,所有案件从检察机关受理开始便纳入案件管理系统办理。统一由案件管理部门受理并根据轮案规则,在案件管理系统内直接将案件分配给承办人办理。

  以往案件进入检察院后,都由对口的业务部门直接领走,难以实现对办案全过程的同步监督。改革后的案件管理新机制构筑了网络化的办案模式,检察机关内容各业务部门可以共享案件信息、相互监督。依据管理权限,各级领导和办案部门可以实时看到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案件信息。每起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办理过程、文书内容及审批过程,每一审批环节的具体意见、办理时间以及每个业务部门、每个办案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等,都一目了然。“相当于一个车间的生产流水线,案件进入到哪一阶段,什么人在处理,处理情况如何,领导在后台直接可以监控。”刘顺龙说。

  如此一来,案件受理和办理分离、管理和办理分离、监督和办理分离,使案件管理部门相对独立地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同步监督、对办案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将监督触角深入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里,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您承办的 案件即将到期,请尽快办理!”日前,省检察院侦监部门承办人打开电脑时,系统自动跳出这条提示信息,让他着实着了急。

  这一期限预警功能是案件管理系统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防止和纠正办案超期问题,案件管理系统将法定办案期限逐一固化在了每个办案环节,由案件管理部门进行跟踪管理。对所有未结案件,系统均倒计天数进行办案期限提醒。

  此外,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办案要求,案件管理系统设有1000多个控制节点,一个程序没有走完或操作不规范,就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每份文书都设定了审批流程,审批程序没走完或程序错误,相应的法律文书、工作文书就无法生成。近四年来,全省依托业务系统网上办理案件100多万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刘顺龙介绍,省检察院专门制定实施了业务考评、案件质量评查、风险预警评估等标准体系,成为案件办理的“硬要求”。由案管部门牵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查人员库,重点围绕不捕、不诉、撤案、判无罪等类案件开展评查。2011年以来,全省评查案件9938件,纠正瑕疵案件326宗。此外,省检察院制定了《基层检察院业务工作考评办法》,建立以案管部门为主导、各业务部门参与的考评模式;制定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办法》,要求每案必评,对未评估的案件不予结案。

  目前,全省三级检察院已经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集成的执法办案体系,业务办理可跨部门、跨地域即时进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案管机制为实现这一目标奠定了基础。笔者了解到,目前案管部门会同政工、纪检等部门正在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工作机制,逐步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

  公开法律文书数量全国第一

  笔者获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广东省检察机关自9月30日全面实行互联网生效法律文书公开和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全省公开法律文书11062份,居全国首位。

  此外,已有当事人及律师共2767人(次)申请办理网上查询、辩护与代理业务(包括异地申请会见、阅卷等),办结2035件,均位居全国首位。
  在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方面,广东还特别建立了身份审核异地协作机制,查询申请人或律师只需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提出查询、阅卷、会见等申请,在被请求的检察院与办理该案的检察院联系并核实查询申请人或律师身份后,即可上网直接查询或在线预约阅卷、会见。

  在检务公开方面,广东也始终走在前列。省检察院官方微博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检察微博”,2013年中国社科院首份《中国检务透明度年度报告》显示,省级检察院透明度测评广东位居全国第一。

  走进省检察院“一站式”的阳光检务受理中心,中心分检务公开、检务受理和检察文化三个功能区,集控告申诉举报来访接待、案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长接访、远程视频接访、心理专家疏导、检务咨询、检务公开、检察宣传、检察文化建设等功能于一体,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综合服务。2011年以来,该中心共接待案件信息查询6361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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