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一法院领导违规大办儿子升学宴收受礼金被通报
2015-01-20 19:57:30 来源:
人民网-安徽频道 点击: 【字体:大 中 小】
1月20日上午,安徽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淮北矿业集团桃园矿党委委员、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利民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滁州市南谯区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王宏年违规大办儿子升学宴、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霍山县黑石渡镇纪委书记纪德斌工作日午间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宣城市宣州区向阳办事处城建办副主任兼环保监理员梅朝东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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