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八仙尘爆事件后续:未来千人活动逾2小时将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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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八仙尘爆事件后续:未来千人活动逾2小时将列管
2015-11-03 15:39:22   来源: 华夏经纬网     点击:     【字体:

 

八仙尘爆重大意外引发社会对大型群众活动安全的重视。

据台湾媒体报道,八仙尘爆重大意外事件后,引发社会对大型群众活动安全的重视,台“内政部”昨天公告《大型群聚活动安全管理要点》立即生效实施,未来举办每场预计参加或聚集人数达1千人以上,且持续2小时以上活动,都认定是大型群聚活动,1千人以上、未达3千人的活动7日前采报备制,3千人以上活动则举行30日前事先申请许可才能举行。

据报道,八仙尘爆后,为有效管理大型活动,保障民众安全,“内政部”呈报“行政院”“大型群聚活动安全管理要点”草案报“院”核定,立即生效。大型群众活动界定是未来举办每场预计参加或聚集人数达1千人以上,且持续2小时以上活动。

台“内政部”列举,大型群聚活动,例如演唱会、音乐会型式的娱乐活动(派对、祭、季等),以及灯会、花会、庙会、烟火晚会、民俗节庆、少数民族庆典等活动,大型群聚活动主办者,应负责活动安全,与活动场所管理者及其他协办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

管理要点也规定“直辖市”、县(市)政府因审查机制、活动类型、危险程度、地区特性及应变能力等因素,基于公共利益的必要,可另订管理方式。主办单位举办活动前,无论报备或许可,都须提出活动方案及说明、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等,并应于活动前与辖区灾害应变机关,相互联系并建立紧急通报机制。

不过,体育场馆影剧院音乐厅宗教场所百货商场观光游乐业园区等,体育场馆、影剧院、音乐厅、宗教场所、娱乐场所、百货商场、展览场、观光游乐业园区等,于其建筑使用用途、营业项目、兴办事业计划之范围内举办之活动;人民之婚、丧等社交、习俗活动;“集会游行法”规范之集会、游行等活动等,均有相关法规规定不适用这项办法。

而活动有新颖表演、助兴手段而有发生危险之虞,或有超出“直辖市”、县(市)政府应变能力之虞,或属聚集众多人群之非日常活动者,“直辖市”、县(市)政府得指定为大型群聚活动,予以管理。

要点也规定,主办单位须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每人体伤责任新台币5百万元、保险期间最高赔偿金额5亿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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