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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促规范两岸协议“立法” 果然“不安好心”
2017-03-16 12:39:14   来源: 华夏经纬网     点击:     【字体:

  今年是鸡年,有一句歇后语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而在这两天,台湾社会就上演了一幕活生生的“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活报剧。在主要内容是反对《两岸服贸协议》的“太阳花学运”(又称“三•一八学运”)三周年的前夕,继“时代力量”党团召开记者会,催促台“立法院”尽快审议通过《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之后,昨日又有主要是由“反服冒协议”团体组成的“经济民主连合”,到民进党总部所在的华山商务大楼的门前召开记者会,呼吁民进党兑现政治承诺,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排入本会期“优先法案”。这种一方面反对两岸制度化经济合作交流,另一方面又催促为规范两岸协议“立法”的两面派手法,其实就正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

  实际上,前日“时代力量”党团上午举行党团大会会后记者会。党团总召徐永明表示,针对两岸协议监督机制的法制化,当初喊着“立法再审查”的口号,各党也提出草案,呼吁执政党要面对,不要再回避。他又指出,“时力”党团去年提出了《“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协议处理条例草案”》,民进党团也有对案,希望能加速进行“立法”。徐永明说,“时力”党团的草案,除了名称上正名为“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同时事前监督、事中参与、事后民主,并纳入“立法院”参与,民间也要扮演角色。他说,当初审查“公民投票法”时,执政党希望政治性协商应有民众参与机制,并放在《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中处理,“时力”也支持:因而呼吁在“立法院”拥有议程设定能力的执政党,真的要面对这个题目,“三•一八学运”已经三周年,不能再拖了。

  而在昨日,三年前原由“两岸协议监督联盟”、“台湾守护民主平台”、“澄社”、“台湾教授协会”、“台湾人权促进会”等多个社运或“台独”团体组成的“反黑箱服贸民主阵线”,变身为“经济民主连合”(下简称“经民连”),并到民进党中央党部楼下召开记者会。经民连发言人陈冠宇表示,《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不能再等,希望民进党兑现政治承诺,让其“立法院”党团真正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排入本会期“优先法案”。他质疑,虽然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有说是会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排入“优先法案”,但在上会期“立法院”一次都未排入审查,因而他疾呼民进党应尽快兑现政治承诺。

  陈冠宇又表示,“经民连”将在三月十八日晚间七点,于“立法院”旁的青岛东路举行“三•一八三周年监督条例不能再等”晚会,届时会要求“立法院”各党团代表具体答复:是否承诺透过联席委员会方式在本会期完成“监督条例”三读,以及是否愿意纳“经民连”提出的六大主张。这六大主张包括不要“立委”张庆忠式备查,要完整“立法院”监督;不要服贸作文比赛,要落实冲击因应;不要主权谈判,要捍卫民主自决;不要“一国两区”,台湾不是地区;要民间咨询会议,落实民众参与;要有溯及条款,解决服贸货贸争议,明定应退回服贸协议、终止货贸谈判之情形。

  众所周知,三年前的三月十八日,由于“反黑箱服贸民主阵线”等社运团体反对《两岸服贸协议》,而导致发生了“太阳花学运”。而“太阳花学运”则催生了“时代力量”等“第三势力”政党。由此,由这些反对两岸经济协议的政团来催促加快审议《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具有讽刺意味。

  当然,“太阳花学运”的“成果”之一,就是取得了“先立法后审查”的“共识”,而“立法”就是《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立法”。与国民党党团提出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被民进党讽刺为“两岸协议不监督条例”相反,民进党和当时的台联党党团所提交的“法案”,则是“两岸不协议监督条例”。这是因为,除了其标题及内容充满“一边一国论”的政治主张之外,而具体的规范内容,也是对两岸协议处处设限,大陆海协会根本不可能在此公然违背“九二共识”及其“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核心内涵的“法律制度”之下,进行洽签两岸协议然的协商。因此,这等于是存心要让两岸协商根本不能进行。

  去年一月十六日,民进党赢得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并获得“立法院”大多数议席,首次实现“完全执政”;而“时代力量”也跻身进“立法院”并得以成立党团。民进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基于“当家不闹事”的原理,及必须服膺其“维持现状”的决策,以避免台海局势恶化,对两岸关系的态度也就较为慎重起来。蔡英文在尚未宣誓就职之前,就以党主席的身份,立下军令状,指令民进党党团必须优先推动攸关两岸关系的“法案”的审议,尤其是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列为“第一优先法案”。而民进党党团也籍着在上一届“立法院”届期结束前未能完成的“法案”全部成为“废案”的机会,不再提出凸显“一边一国论”的“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协议监督条例(草案)”,而是规规矩矩地提出《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但“时代力量”党团却提交“两国协议”,公然鼓吹“两国论”。或许是蔡英文出于不愿与“时代力量”闹翻的原因,也许是蔡英文感到,反正由于她拒绝承认“九二共识”,两岸制度化联络和协商机制已经“停摆”,制定“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并非是急务,反而“清查党产”等彰显“正义转型”的法案必须紧急出台,因而“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就在只是装模作样地“露”了一下“脸”之后,就一直在文件柜中沉睡了下来。

  在新一个“立法院”会期开始后,蔡英文再次下令民进党党团,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列为“第一优先法案”。为何她明知两岸制度化联络和协商机制已经“停摆”,还要推动《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立法”呢?这显然是一项“激将法”,以表达自己“很有诚意”推动恢复两岸协商,来“反呛”大陆的“停摆”决策。当然,也是要“先下手为强”,以抢先启动立法,来个“左右开弓”,既要凸显台湾“立法院”在两岸协商过程中的“绝对主导”地位,强调两岸商签协议不管是谈判前、签署前、签署后,都要受其监督,又要抢占高地,狙击“时代力量”主张的“两国论”。

  显然,“时代力量”党团和社会上的“反服贸协议”团体也已察觉到蔡英文的意图,因而反客为主,趁着民进党党团商未正式行动,也是趁着“三•一八学运”三周年即将到来,强抢“两国论”版“监督条例”的话题,及“公民参与”、“溯及条款”等明显违反“WTO”精神原则的条文内容,强迫民进党党团将之“吞下”。

  说穿了,“时代力量”就是要将“两国论”入“法”。既然明目张胆有难度,就来个暗渡陈仓。只要准确到“两国论”入“法”后,推动“台独”活动就有了“法律”保障。以后再“温水煮蛙”,循序渐进,再化“量变”为“质变”,“台独建国”就大功告成了。

  这个图谋能否得逞?以蔡英文至今仍不愿与“时代力量”撕破脸的态度看,或许会被其“突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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