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览车翻覆惨剧 四大疑点惹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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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车翻覆惨剧 四大疑点惹议
2017-02-15 11:10:26   来源: 华夏经纬网     点击:     【字体:

        蝶恋花旅行社赏樱团日前发生游览车翻覆意外,造成33人死亡惨剧,这起意外引起社会许多讨论,同时也让许多问题浮上台面。例如大客车驾驶过劳问题,其中“待命”时间是否属于工作时间便引起争议;又或者是“七休一”未能落实的问题,使民众质疑台“劳动部”为资方“开后门”。另外,有关于驾驶、导游的劳保,甚至与旅行社的间的雇佣关系,也都成为讨论焦点。

 

    “待命”不算工作时间?

 

    对于工作时间的争议,“劳动部”就业平等司司长谢倩蒨表示,台“交通部”的《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中,虽然有规定司机“驾车”不得超过10小时,连续驾车每4小时需休息30分钟等规定,但“劳基法”中明定,所谓的工作时间是连备勤、待命都算在内,因此不能只计算连续驾驶的时间。

 

    不过针对该名司机的详细出勤状况,谢倩蒨说,由于雇主并未配有出勤纪录表,仍无从判断;目前“劳动部”已介入调查,将比对驾驶的行车纪录器、驶车凭单及GPS纪录,来调查是否有连续上班、过劳等问题。

 

    “劳动部”为资方“开后门”,致七休一政策无法落实?

 

    “劳动部”说,承载旅客的运输业仅限于“年节、纪念日、劳动节日及其他由行政主管机关规定应放假之日”,为因应“公众之生活便利”,才可以连续工作超过6日,且雇主应于事前征得劳工同意,并无开后门的情形。

 

    “劳动部”表示,这3类特殊情形中,承载旅客的运输业仅限于“年节、纪念日、劳动节日及其他由行政主管机关规定应放假之日”,为因应“公众之生活便利”,始可使劳工连续工作逾6日,且雇主应于事前征得劳工同意。

 

    驾驶、导游的劳工保险争议?

 

    “劳动部次长”郭国文说,驾驶先前已退保劳工保险,且未有再加保纪录,至于罹难导游则已领取过劳保老年给付。

 

    职业安全卫生署署长刘传名说明,若该名驾驶与雇主间为“受雇”性质,雇主便必须依法投保劳保、职灾保险;因此“劳动部”目前正积极了解游览车驾驶、导游与旅行社及游览车业者是“雇佣”或是“承揽”关系,才能厘清是否影响职灾补偿及责任归属。

 

    雇主身分扑朔迷离?

 

    友力通运(游览车业者)声称,名下仅有4台车,由3位司机轮流开,其他100多部的游览车都是靠行的;而出事的蝶恋花旅行社约在4、5年前开始靠行,买游览车和司机控管都由旅行社处理。

 

    但台北市劳检处前往蝶恋花旅行社进行劳检时,旅行社出示契约,表示游览车和康姓司机与旅行社并非雇佣关系,车行和旅行社目前呈现各说各话的局面,劳检处将再深入调查。至于导游,已确认他和蝶恋花旅行社签有委任契约,这部分较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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