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台湾 > 正文

民众海外电信诈骗 重罚伺候
2016-11-16 19:16:43   来源: 华夏经纬网     点击:     【字体:

    日前台籍民众境外诈骗猖獗,却无法可管,引发修法声浪。台“立法院”昨(15)天三读“刑法”第5条修正案,将“加重诈欺罪”纳入岛外犯罪的范围,民众若在海外犯加重诈欺罪,台司法机关可依法处罚,亦有权向他国主张优先管辖权,以利侦办、调查。

 

    修“法”惩诈欺 政治问题仍难解

 

    加重诈欺罪系指行政机关或公务员名义行骗者、有3人以上共犯,或是以电视网络等传播工具对公众散布犯案等3种情形,不论是在岛内或岛外犯罪,都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百万元(新台币,下同)罚金。

 

    台“立院”修“法”补破网

 

    回顾修“法”缘由,因岛内现行“刑法”规定,台籍民众在境外犯罪,如非内乱、外患等重罪,且最轻本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不适用。于此,诈欺罪就因刑责过轻,无法可管,即使检察机关受理,只能不起诉处分,以致境外电信诈骗猖獗,形成国际治安漏洞,才有“立委”提案修法补破网。

 

    提案人、国民党“立委”许淑华表示,民众跨地域电信诈骗猖獗,台湾恐无管辖权,以致诈骗集团移往海外,借此躲避刑责,如今修法将“加重诈欺”纳入境外犯罪范围,将有吓阻效果,亦具司法审查权。她并说,“立法院”接下来还要配套修改“洗钱防制法”,让诈骗金流加重刑期,以利完整查缉。

 

    将再修“洗钱防制法”

 

    另方面,今年4月爆发肯尼亚案后,台籍诈骗集团担心落网后会被送往大陆,早就悄悄“鲨鱼返乡”,回到台湾设立诈骗机房。

 

    根据警政部门统计,今年1到3月,岛内查获的诈骗机房仅6件,但是肯尼亚爆发后,光是4月岛内的查获件数就有5件,最高峰落在8月,共查获10件。而从今年4月到10月截止,过去7个月内岛内查获的诈骗机房就有33件,肯尼亚案后岛内查获诈骗机房数量明显增加。

 

    警政部门一名警官指出,农历年前民众现金流动大,因此也是诈骗集团最活跃时间,被警方查获机会也较大,但就今年的数据而言,年初的查获数量反而不及年中,算是较为异常的现象。

 

    该名警官说,对于诈骗集团而言,要设立机房其实不难,只要一个礼拜就能准备好设备、人力。肯尼亚案发生在4月初,合理推算4月中下旬就能在台重操旧业,若算上警方追踪、埋线的时间,即便4月间岛内查获的5件诈骗机房并非全是“鲨鱼返乡”,但之后几个月所查获案件也比肯尼亚案爆发前高,足以证明“鲨鱼返乡”一说绝非空穴来风。

 




相关热词搜索:民众 电信

上一篇:台当局为解禁核危食品焦头烂额
下一篇:核灾区食品禁入 涂醒哲开绿营县市长第一枪

更多>>中华纪实

当地时间2014年11月22日,一位司机和他的车在摩洛哥南部地区瓦尔扎扎特被卷入漩涡。当局表示暴雨猛烈袭...

12月2日,九寨沟县林业局勿角自然保护区办公室传出喜讯,该保护区在勿角乡境内设置的野外红外监测相机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