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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暴力事件频传 “蓝委”吁列公共危险罪
2016-10-27 19:29:12   来源: 华夏经纬网     点击:     【字体: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江启臣26日与医劳盟共同呼吁,尽速通过“刑法”将医疗暴力列为公共危险罪之修正案,并提出应严惩医疗暴力事件、落实分级医疗及管制急诊室门禁等诉求。

 

    台“立法院”26日审查“刑法”修正案,不分朝野一致提案认为应将医疗暴力行为列为刑法公共危险罪,以提供医疗从业人员和在医疗场所等待救治之人等可能遭受医疗暴力之人更进一步之保护。

 

    江启臣、国民党团副书记长李彦秀、国民党“立委”陈宜民、黄昭顺26日上午召开记者会,邀请台湾医疗劳动正义与病人安全促进联盟医师代表,共同呼吁尽速通过“刑法”有关医疗暴力列为公共危险罪之修正案。

 

    江启臣指出,根据台“卫福部”统计,2012年通报医疗暴力事件有243件,2013年有231件,2014年为207件,2015年计有214件。每年平均220件医疗暴力事件,每不到两天就发生一次暴力事件,医疗人员工作暴露在暴力事件之阴影中。

 

    黄昭顺表示,“医疗法”第24条及第106条曾于2014年修正,俗称“王贵芬条款”,妨害医疗罪至今两年多,医疗场所暴力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影响层面不只是医疗人员,周边就医民众都可能遭受到暴力威胁。

 

    陈宜民认为,医疗暴力必须列入公共危险罪,致医疗人员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伤医疗人员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此,将来警察就可依法处理医疗暴力事件,同时保障民众的就医权。

 

    江启臣与医劳盟呼吁尽速通过“刑法”修正案,医疗暴力行为成为公共危险罪之样态,同时也提出执法单位应严惩医疗暴力事件;落实分级医疗;管制急诊室门禁等诉求,盼借此让医护人员可专注于医疗救护业务,而民众也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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